但作为喜欢读书写字的人来说,认为康熙犯下的最大罪孽还是“”。“言说”是天赋于人的本能,也是天赋于人的基本权利,但霸道、虚伪的统治者往往“防民之口甚于防川”,让人因言获罪。封你的口,接着就杀你的头。下面看看康熙时期很著名很恶劣的的事件。
康熙时期还有一件举世闻名的“朱方旦案”。在《清代总述》一书内的《清代纪略》也有对此案的介绍:“朱方旦之狱——康熙十九年(1680年),湖广有朱方旦者,自号二眉山人,聚徒横议,撰《中说补》,谓中道在两眉间山根上,……康熙二十年(1681年)七月,侍讲王鸿绪得方旦所刻《中质秘书》,指摘其中有诬枉君上,悖逆圣道,蛊惑民心之处,次年二月,九卿议复‘乞正典刑,以维世道’。结果朱方旦被斩,陆光旭、翟凤彩、顾齐宏亦被判为斩监秋后处决”。网络配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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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论最后一条“记忆在脑不在心,以为立说新异也”,这其实也是康熙和他的大臣无知,这个观点其实并不新鲜,早在明末许多知识分子那里就已经流传开来了,怎么到了他这里变成立说新异,以至成为杀头的罪名?清末民初史学大家孟森写过一篇《朱方旦案》时这么说:所谓新发明之脑力作用,尤为生理之定义,学界之雅言,略以为大罪,则今日之书籍皆当焚禁,学校皆当封毁矣。